开局一把刀 - 第039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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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绝对不可能!你是在骗我!”一大清早, 温迪就被人从好梦里揪醒。
    黑毛揪着她的衣领, 脸和脸的距离只剩下五厘米, “那个绝对不会是生蚝做的!”
    “我的天……”温迪挤了挤眼睛,困倦不堪地推开他, “你还在想这个?”
    “生蚝那么难吃!蚝,蚝油……反正它不可能是生蚝做的!就算它真的叫蚝油!”
    “哈啊……”温迪痛快地打了个哈欠,“你不信是吧?”
    “对!”
    温迪跳下床,把黑毛赶出去, 换了月事带后才踩着鞋出门。
    她提着刀直接往外走。
    黑毛追着她跑出来,问她去哪。
    “你不是不相信吗?那我证明给你看。”温迪懒得解释了,解释一百句也比不上一次示范。
    她顺便也利用了一下黑毛做苦力,替她挖生蚝, 撬生蚝,她就只负责洗蚝肉还有熬煮。
    很快又做好一锅蚝油。
    “我看这一年都不需要再做蚝油了。”温迪看着面前这锅蚝油的分量,悄悄嘀咕。
    黑毛亲眼见证了蚝油的制作过程,终于无话可说。
    他也说不出话,盯着装满蚝油的铁箱发呆,一脸木然,显然在重塑三观。
    那么难吃的东西变得那么好吃,可不令人三观崩塌么。
    “我早就告诉你, 它很好吃的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黑毛用沉默表示:不反驳, 不抵抗, 不接受。
    “哎呀哎呀, 我不刺激你啦, 别用这种可怜巴巴的脸对着我。”温迪皱着眉把他的脸转过来。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“行啦,我们不说生蚝也不说蚝油了行吗?你想吃就吃,不想吃就不吃。”
    “那它还是挺好吃的……”黑毛不甘心地承认,“但我不吃生蚝!”
    “好。”温迪失笑,“你才刚三岁啊?”
    “我诞生还不满三十天呢。”
    “有理,是我说错了。”温迪认输,“我们不如说点别的吧?比如,你昨天有没有找到柠檬?”
    “呃……”
    “呃是?”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    “我猜也不是那么容易找。”温迪点点头,她已经有心理准备了。
    黑毛解释说:“我昨天到处去看了一下,只找到几棵苹果树和野果树,我收了一筐,没有全部带走,我想我们可能暂时吃不了那么多,加上我的筐子也装满了,如果你喜欢的话,我们今天就去把那些果子都摘回来吧?我还记得路。”
    “就一些野果啊?那倒不用着急,苹果还剩下一点。”
    “哦,对了,我想起来了,我在山上发现一个山洞。”
    温迪立马正色:“山上还有山洞?”
    “对,我发现那个山洞以后我才知道,果树区并不是山顶,只是山腰,虽然我还没有找到上山的路,但是我确定这座山的高度并不仅止于果树区和你说的雨林区。不过那个山洞挺黑的,我往里走了十几步路就没有光了,什么也看不见,所以我不敢探索,本来想回来再告诉你,可后来我忘了……”
    “对,你后来为了生蚝发疯了一晚上来着。”
    “对不起。”黑毛惭愧地说。
    温迪无奈地摇头:“这有什么值得道歉的?你发现了隧道,这是好事呀。”
    黑毛说:“可那里没有光,该怎么探索呢?”
    “没有光就造一处光,这还不容易吗?”温迪已有主意。
    她切了两只竹鼠肉,简单炒制一番后,用盐和蚝油调味,很快就出锅。
    由于急着上山,两人吃得很快,吃完后,带上工具,各自背上一个藤条筐就往山上走。
    这次黑毛走在前面负责带路。
    温迪本来以为他是在山上留下了什么记号,没想到他直愣愣往前走,好像地图长他脑子里似的,无比自信。可他居然又不是横冲直撞,一会儿向左,一会儿向右,越往前走碍事的巨石,树木和齐人高的长草都冒了出来,像是在走迷宫,可是黑毛竟然丝毫不受影响,只顾着拂开长草前进,也就是温迪还记得用柴刀锄草,杀出一条路。
    越过长草来到一块平地,平地前果然有一道山壁,高耸入云,而山壁上就有一个豁口。
    说是豁口,其实是与高山相比,它实际的大小足以让三个温迪并排通过。
    温迪放下筐子,拿出工具,开始挖坑,她背着工具,黑毛背着的是木头和枯草,两人一起合作,很快,就在山洞前制造出一个火坑,生起了一堆火。温迪选了一根比较长的木头,削成圆筒形,上宽下窄拿在手里,再把大的那头放在火堆中央烧,烧黑了就再往前推一点,直到把半根木棍都烧成炭。
    然后,拿起底下的木头,在火上轻轻一撩就点燃了,腾腾冒着火焰。
    黑毛自告奋勇拿起这根火炬,因为它真的很重。
    最好的火炬当然是用布条缠木头,再浸油,这样才能让火炬烧得久。可是温迪既舍不得浪费布,又舍不得浪费油,只好用最原始的办法,烧木头,为了撑得久,就烧大木头。她背着筐子,带上木铲,木头,火石,和黑毛一起迈入隧道中。以防万一,两人手里都拿着武器,黑毛左手举火炬,右手平持竹矛;温迪手里则拿着她开局被赠送的柴刀,挥起来安心。
    两人刚进隧道的时候无比警惕,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胆战心惊,推进速度无比缓慢。
    后来温迪发现火都差点被舞灭了,赶紧原地挖坑,又造了一个火坑,把火炬重新点燃。
    在隧道里点燃火炬后才发现,这里面的路挺宽的,而且是一条直道通两边,至少在可视范围内的前方,没有岔路。隧道里还很干净,没有野兽,没有蝙蝠,连虫子都没有,只有少许灰尘偶尔飘下,但可以忽略,大不了回去后到海边洗个澡。
    “接着往前走吧,好像没有危险,我们可以走快一点。”温迪对黑毛说。
    “嗯。”黑毛的脚步立刻加快了一倍。
    温迪不得不跑起来才能追上他。
    因为他腿长!(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腿短!)
    再往前跑了一段路,黑毛突然停下了,温迪刹车不及时撞他身上。
    她轻轻戳了他一下:“接着走呀?”
    黑毛不动,他举起火炬照亮前方的路,回头对温迪说:“前面没路了。”
    “不会吧?”
    温迪不想信,可当她伸手去摸眼前这堵凭空出现的墙,又不得不承认现实:这是死路。
    “我还以为这里头有什么东西呢!”温迪嘀咕。
    黑毛很歉疚,他也是这样以为的,却让温迪白跑一趟:“对不起。”
    “你道什么歉呀,你又没有进隧道,谁能想到这么长一条路,尽头居然是‘此路不通’呢?”
    “那我们现在怎么办?”黑毛问她。
    “回去呗。”温迪耸耸肩,“不然,到旁边的雨林区去看看吧,我想再找找,也许有香菇。”
    “好。”黑毛一口答应,怀抱着愧疚感,他抢走了温迪的藤条筐替她提着。
    温迪也懒得跟他抢,反正这点重量对黑毛不算什么。
    她边往外走边说:“不过这隧道总能派上用场,也许哪天我们需要搬家,就会来这里呢?”
    “为什么要搬家?”黑毛问。
    “我说也许……唉,算了,不说了,我想我们也不会那么倒霉的。”温迪改口。
    她也担心自己嘴巴开光,好的不灵坏的灵。
    两人走出隧道后,只路过苹果树时摘了几个,作为午餐,然后就径直前往雨林区。也许真是每个不走运后都跟着一个走运,在雨林区待了一天,两人居然遇到了足足三只山鸡,并又收获了一丛香菇和一丛木耳,同时又找到了很多生姜和辣椒,花椒,配料又补足了存货。
    即将下山前,温迪去陷阱那再检查,又抓了两只兔子,这回的兔子没有那么好运,被温迪直接宰了,和山鸡一个下场。到海边,将兔子和山鸡处理,扒下兔子的皮,拔下山鸡的毛,收集起来。
    兔子和山鸡只留下肉,去除内脏等无法食用的部位,将蘑菇和木耳洗净,留下晒干,其余带走。
    海边风大,温迪不敢留下兔子皮和鸡毛,所以将它们带回去,在院子里晾晒。
    全部处理完毕后,温迪想起黑毛昨天带回来的东西,去看了眼,果然是一筐子野果。
    温迪倒出一半新鲜的野果,剩下的交给黑毛让他带去海边洗净,切片晾晒。
    她则留在家里,准备晚餐。
    今天的晚餐比较复杂,主料是一只山鸡,一只竹鼠和一只兔子。
    材料不足,所以做的是低配版,这道菜还是温迪从电视剧里看来的,这也是第一次尝试。首先,将莲梗洗净切成小粒,然后把新鲜野果洗净,去除果核后剁碎,与姜末混合,然后将这些材料混在一起,搅成泥后填塞到兔子的腹部。在兔子表面刷上一层山鸡油,再装进竹鼠的腹部,如果肉与肉之间还有空隙,用姜末野果泥和莲梗粒填充。接着在竹鼠肉表面刷上一层薄薄的山鸡油,再装进山鸡腹部,用同样的方式包裹。
    接着调料汁。
    将干香菇剁碎,浸泡在清水中,等到香菇发胀后,捞出香菇粒,在泡过香菇的水中加入糖,盐,蚝油,搅拌均匀。接着在木碗中用石头碾碎香菇,再将彻底粉碎的香菇放回水中,搅匀后,调料汁就做好了。温迪将料汁均匀地洒在兔肉和竹鼠肉上,还有剩下的料汁即抹在山鸡表面,完全涂抹后将山鸡腹部朝上放在一张荷叶上。竹鼠肉和兔子肉同样是腹部上,呈打开的状态。
    温迪用20厘米长的白线将山鸡腹部缝合,再用几张荷叶把它紧紧包裹。
    这时,温迪取一些泥土搅和了水,从外部将荷叶糊起来,形成一个“蛹”。
    等到“蛹”干了,她把“蛹”放进烤箱,盖上木板,点起火来。
    在烤鸡的等待时间中,温迪又取出一部分新鲜野果,去除果核后在木碗中碾碎,碾了三碗左右再拿去火灶上熬,加糖,做野果酱。剩下的糖不够多,温迪不敢太大方,所以只取用了少量的野果做酱,剩下那些新鲜野果还是打算拿去做野果干。随后她将煮好的野果酱装进木碗里,一样是用荷叶盖好,用石板压住,收藏在山洞里。幸好山洞够大,眼看着存放的东西越来越多,照样有很多空余的地方。
    这不是等她填满吗?
    温迪喜滋滋地想,估算着黑毛快要回来了,熄火,把木烤盘端上餐桌,用一根木棒轻轻敲掉烤得干裂的泥巴,再把荷叶小心撕开,最后用力一扯线:哗!肉香、莲梗香、蚝油的海味、野果的清新酸甜气息……扑面而来,顿时把温迪馋得快流口水。这是把两种菜的做法结合了,当然,不是什么都能拿来这么“大杂烩”,必须是味道相近的。
    比如山鸡,竹鼠和兔子,都是山珍,蚝油是海味却只作为辅料来调味,并不会喧宾夺主,担任这道菜主味的仍然是山鸡,竹鼠和兔子这三种肉。莲梗本味淡,而姜,野果也同样是从山上摘下来的,酸酸甜甜非常开胃,夹在兔子肉里辐射到其他两种肉类,也给它们染上淡淡的清新酸甜味道,加上这是烤肉,淡淡的酸味正好可以解腻。
    尤其是隔着几层荷叶和泥土,肉烤了很长一段时间却并不至于老,肉质仍然很嫩。
    作为一次实验菜品,它无疑是很成功的。
    温迪用刀和叉子配合,切下几块来,先试了试味道,几乎拍案叫绝。
    如果这是一场厨艺大赛,假设她是裁判,她一定会给这道菜评前三名。
    随着荷叶展开,层层叠叠的香味马上散播开来,等黑毛到了院子外面,他好像要说什么,却突然全忘记,把筐子一扔就跑到了温迪面前,确切地说是直扑她面前的“烤鸡”。他兴奋得嗯嗯啊啊半天,温迪点点头:“我明白你的心情。”不等他抒发感情,直接给他一副刀叉。什么都不用说了,美食当前,一个字,吃!
    吃完一顿,温迪立马回床上躺着,消食。
    黑毛也回了他床上,但没躺一会儿又马上爬起来说:“我忘了一件事。”
    他走出山洞,没一会拿着个东西回来,“我昨天看到了紫色的竹子,砍了一小节带回来,本来想问你那是什么,不过因为它压在筐底,我给忘了,刚才又差点再忘记一次。”
    山洞里很黑,温迪什么也看不见,只好跟着他去院子里,借着火坑的光查看。
    等她看清,突然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嚎叫:“你昨天为什么不告诉我?!”
    “我,我忘了呀。”
    “你说得真有道理!”温迪气急。
    这哪是什么紫色竹子,这分明是一节甘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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