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之全员火葬场 - 第21节
花锦抬眸:“殿下惹下的桃花债,烦请下回不要让我偿还了。”
沈昭是真没想到她会应下比试,所以一开始就没干涉,见她应下,以为她是玩心上来了想比,结果她是顾虑太多,这才硬着头皮上阵。
沈昭:“是我疏忽了。真的没伤着?”
花锦听着沈昭的声音,总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很轻,所以反驳道:“没伤着。你别这样说话,我赢了的。”反正清熙郡主说的是射穿方孔就算赢。
沈昭看着花锦,她还穿着骑装,乌黑的长发被束成了马尾,素净利落,不施粉黛,却依旧显得明艳动人。说起自己赢了,眼里都亮晶晶的。
这样的她,也会落寞的说,不要阿娘了。
他静下来不说话,只是瞧着花锦,沈昭又想起她逃跑的那日,没忍住问:“为何想要逃出京城?”
花锦看着沈昭,勾唇反问:“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离开京城呢?说起来,殿下那日若是不拦我,如今也不会出于下策娶我了。”
她很聪慧,猜到他娶她只是出于下策,糊弄皇后的下策,他也一定很后悔,那一日放她跑了就好了,但错的棋也不能悔改。
可沈昭想起前几日坐在寒风中的花锦,忽然说:“也不是下策。”
花锦没听清,疑惑的“嗯?”了一声,沈昭却不想再说了,他在离开前,叮嘱她:“不愿做的事,推脱掉就好。”
花锦很厌恶所有人理直气壮的话,像是在嘲讽她。
难道是她不想推脱吗?他眼里轻描淡写的一句推脱掉就好,却要她冒着风险壮着胆子去开口,还一定会被人一口否决,全部都是无谓的挣扎。
见花锦显露出不耐烦,沈昭先气笑了:“先别急着说你我不是一路人这种话。”
被戳穿了心思,花锦没再吭声。
沈昭:“有时不一定要时时刻刻藏锋。像沈逸,他这样的蠢货,只敢欺软怕硬。他不敢惹太子,却敢惹太子幕僚,因为他知道太子多疑,幕僚唯恐太子疑心,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到死一直都隐瞒着。”
沈昭:“他不敢惹我,却觉得你是个好欺负的,因为他认为你我之间并无感情,你怎么样我都不会插手。”
将太医送来的药递给花锦,沈昭起身,淡然的说:“看在你我之间比纸还薄的情义上,别再说你我不是一路人那种话了。”
他转身就走,花锦木着脸,心想见鬼,沈昭今日怎么这么能说。
他好啰嗦,还记仇。
花锦闭上眼,片刻后,她睁开眼,轻声说:“好吧。”
第23章 习惯
花锦闭眼歇了一会儿,还没睡着,添云就掀起帘子进来说:“王妃,清熙郡主来了。”
清熙大大咧咧的,也不在意京中那些琐碎的规矩,她跟在添云身后,径直越过屏风,看到榻上摆放着两张衾被,屏风上还挂着沈昭的大氅。
清熙收回打量的视线:“幸好你没受伤,不然我阿爹要揍死我了。”
方才沈昭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花锦抱走的。清熙起先觉得难受,毕竟她是真心喜欢沈昭,所以见心爱之人对她人温柔以待,心里酸涩苦闷。
可她又想,若沈昭是个对发妻都冷漠淡然的男子,她也不会这么喜欢沈昭了。
想明白是一回事,亲眼所见又是另一回事,想到沈昭方才关怀的模样,清熙也没遮掩自己的情愫:“我还挺羡慕你的。我自少时,便喜欢燕王殿下了。”
花锦看着清熙,也认真的说:“我才要羡慕你呢。”
清熙:“我有什么好羡慕的?我阿爹说,京中的好儿郎都不会瞎了眼来娶我,只因我性情粗犷,又是个笨手笨脚的,嫁去夫家也只会闹个鸡犬不宁,此次执意随我阿爹来春搜,也是为了给自己断个念想儿。”
花锦:“可若是嫁给燕王殿下的代价是留在京城,待新帝继位才能去往封地,你还愿意嫁给他吗?”
清熙被问住了,她思索片刻,爽朗地笑了:“你还真是个妙人,我从前只是想留在他身边,这样的问题我从来不敢想。”
清熙:“为了一个人留在京城,留在任何地方,我都是不愿的。”
但清熙是郡主,她的身份让她最终都只能因为一场不顺心的婚事,被囚在一个地方。
花锦叹:“我也是不愿的。你见多识广,可不可以给我讲讲京城外的风景。”
清熙起先没反应过来,片刻后瞪圆了眼睛:“好啊!”
夜幕匆匆降临,沈昭从帐篷中出来,折去寝殿,猎宫的住所不比燕王府,寝殿里的动静很容易被听见。
沈昭沿着窗走,忽然听见寝殿里“咯咯咯”的笑声。
他顿住了脚步,心想不对,按平日里花锦的贪睡程度,这个时辰早该歇下了。
他蹙眉去听,听见清熙很亲昵地唤:“窈窈,虽说燕王殿下不能擅自离京,可你若真想出去玩,陛下每年派他去赈灾时,沿途也不是没有机会。”
花锦托腮,清熙见她脸圆鼓鼓的,伸手就来捏,花锦摇摇头:“赈灾这样庄严的事,有机会我也没心情呀。”
清熙点点头:“也是。你可能不知道青州的那场水患。”说到此处,清熙难得沉默了一阵子,半晌,她才轻声说:“我随阿爹前往赈灾时,街上尸横遍野,瘟疫肆虐,为了向陛下交差,凡是有瘟疫的村落,都一把火给烧了,活人也不能幸免。那里的人,苦不堪言。”
见花锦也跟着低沉下来,清熙忙说:“怪我,与你说这些,别惹得你夜里睡不好觉。说回来,你想去蓟州,在京中可以找一支商队,这是最稳妥的法子。”
清熙:“其实你若想出京,用燕王妃的身份是最好不过的,燕王殿下也一定有法子。”
花锦:“告诉他,我可就走不了了。”
清熙没听懂,但她提起蓟州,双眼放光:“蓟州芙蓉阁的小倌,才是第一绝,要比那里的酒都香艳百倍。”
花锦没听清:“什么?”
清熙“嘿嘿”一笑:“那里的小倌,有着比女娘还柔软的腰肢,琴技一绝。不过你若喜欢强壮的,也有舞刀弄枪,虎背熊腰的,瞧着就非京中公子能比。”
花锦霎时红了脸:“什么叫我若喜欢?我可不喜欢,我只想尝尝那里的酒。”
清熙:“醉翁之意不在酒嘛,窈窈,若不是为了燕王殿下守身如玉,我早就......”清熙话还没说完,花锦从榻上弹了起来,捂清熙的嘴:“别胡说。”
清熙拿开花锦的手,闹她玩:“我初次听说蓟州芙蓉阁的小倌,也是像你这般抗拒,不过亲眼一见,才知其中乐趣。你是怕燕王殿下?我是知道些,他对心爱之物都宝贝得紧。”
清熙:“窈窈,你不能尝尝这欢愉,我真为你遗憾。”
就在此时,添云忽然剧烈咳嗽了起来,连花锦都瞪圆了眼睛,连忙伸手去捂清熙的嘴,结果清熙越说越没个把门:“不过你偷偷尝一次,燕王殿下他也不一定能发现。”
花锦半跪在榻上,心虚地看向清熙的身后,她思来想去,最后本能地躺回去,扯过衾被遮住了自己。
清熙也终于察觉了不对,她慢吞吞扭头去看,一口气险些没喘上来,她看着沈昭淡然的模样,又猛地看了眼添云。
添云听着花锦和清熙扯闲话,一扭头就见一道身影,他开门都没有声息,门外的萤雨早被他勒令不许通报,萤雨咳的嗓子都发疼了,屋里的人都没听见。
添云撑起一丝笑容:“燕王殿下安。”
清熙被她这一句拽回了神,连忙喊:“燕王殿下既然回来了,那我就先走了。”
清熙跑的都嫌慢,可她还没迈出去,就听见沈昭说:“你若是很闲,就忙起来。”
清熙欲哭无泪地应下,看了眼榻上缩成一团的花锦,心说保重了。清熙一直很顽劣,她爹也知道她的德性,懒得严加管教,今日被燕王殿下一点,清熙还没迈入房门就被训斥了一顿。
清熙恨恨的想,她一定要怂恿花锦去尝尝蓟州小倌,气死沈昭算完。
花锦是不敢的,哪怕是活了两世,她的想法仍旧含蓄,提起这些孟浪的事,还是会羞赧,能想到离开京城,已经是她做过最大胆的决定了。
蓟州小倌?有沈昭好看吗?
花锦缩在榻上不动,沈昭挥退了婢女,猎宫人多眼杂,他不能与花锦分房。
花锦越想越不对,她掀开衾被坐了起来:“非礼勿听,殿下偷听我讲话,非君子也。”
沈昭勾唇:“我本就非君子。今晨不还是剑拔弩张的关系,如今就亲近到讲起蓟州小倌了?”
花锦哑口无言,她木着脸,裹着衾被挪动到了里面,片刻才笑着拍拍身边的地方:“殿下累了一天,早些歇息吧。”
花锦在心虚时,会有很多小动作,会不自觉的通过各种手段,扰乱人的心绪。
沈昭褪衣,躺在她身边,忽然问:“你为何认识那死囚?”
沈昭也听到了青州叛乱,死囚是被逼无奈才起义的,没辙了,再拖延下去,遍野横尸中早晚都会有他一具尸骨,反正左右都要死,又何惧失败?死了他一个,还有千千万万个他蓄势待发。
花锦:“我不认得他,受人所托罢了。”
沈昭点点头:“那为何还要探查离京的法子?”
花锦知道他什么都听见了,也没隐瞒:“说不定有朝一日,殿下会遇上心仪之人,想要休了我,我这也算以备不时之需罢。”
沈昭:“这么笃定我是薄情寡义的人?”
花锦想起柳氏妩媚的模样,斩钉截铁的“嗯”了一声:“妾身与夫君这点比纸还薄的情义,实在经不住考验。”
沈昭:“蓟州小倌闻名已久,如今我的新妇为去尝鲜,竟污蔑我薄情寡义。”
花锦听着沈昭的语气,居然莫名听出来了委屈的意味,她荒唐地笑了笑:“不是吧,妾身还以为你我之间向来一目了然。”
沈昭:“哦?一目了然什么?”
花锦:“貌合心离。”
沈昭:“胡说,明明你我貌也不合。”否则沈逸也不会欺负到花锦头上了。
他这说话本事完全不输她,花锦以前觉得他是不爱说,懒得说,如今才知道,他是怕说出来把人活活呛死。
花锦甘拜下风:“你赢了。但天色已晚,我要睡了。”
花锦翻了个身,刚想闭眼,就听见沈昭说:“你既常梦魇,便少听清熙给你说故事。”
花锦刚想搭话,忽然觉得不对劲,她躺在沈昭身边,肩膀挨着,他们其实离对方很近,不知从何时起,他们给彼此的界限都划分的越来越低。
他们就像寻常夫妻,夜里挨在一处讲话。这种事只有花忠和上官夫人会做,这个认知让花锦打了个寒颤。
花锦倏然爬了起来,她怔怔地坐着,心都跟着沉了下去。
其实可怕的并不是心动,而是习惯。
她习惯了爹娘的偏爱,所以当花瑟出现,一切都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,她才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伤害。
记得沈昭初次抱她,花锦当时浑身难受,但今天被他抱着回寝殿,她居然习以为常了。
沈昭:“怎么了?”
沈昭也跟着坐了起来,他以为是花锦今晨受了惊吓,又病了,所以蹙眉问:“我去传太医?”
见花锦不说话,沈昭刚想伸手去碰花锦的额头,手就被花锦拍开了。
她拍的其实很轻,但是掌心触碰到沈昭手的那一刻,花锦清醒了过来,柳氏的嗓音娇柔,仿佛就在她耳边反复说:“殿下只喜欢我。”
花锦眨眨眼,心想她才不稀罕。重新将衾被蒙在了头上:“无事,想起一些小事。”
沈昭:“欢欣到睡不着,小事难道是,蓟州芙蓉阁的小倌?”
花锦木着脸,推搡了他一把:“殿下若是很闲,就找些事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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