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江神探[九零] - 香江神探[九零] 第98节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    家怡不得而知,但她知道,只要她在,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。
    暗暗下决心后,她又更专注的回忆心流感应中的一切,不断在空白的纸张上记录可疑信息,又在思考后划掉一些,圈起一些。
    做过一轮思考后,她又悄悄折回卧室去取需要辅助工作的书籍,瞧见小家如呼呼酣睡,忍不住勾起唇角。
    在忙碌的工作中,能看到家人幸福的睡颜,也算是一种治愈吧。
    轻轻退出房间,家怡坐回餐桌,摊开书籍后,开始检索。
    家怡总结出自己需要的内容:
    1、证人;
    2、作案动机;
    3、证据;
    4、通过推理等方法重现凶案现场;
    5、凶手的口供。
    伏案埋头,家怡将这五项书写在纸张上,然后不断将之前摘取的信息,往这五个目标项上填充。
    同时调取记忆,努力摘取新的信息。
    很快,她就在记忆中又捕捉到了新的可挖掘之处。
    那就是当凶手秦红梁准备离开前,家怡在心流影像中隐约听到的低频轰轰声是什么。
    百思不得其解,她在纸上用力写下这一点,决定明天去凶案现场亲自走访街坊时,一定要把这一点搞清楚。
    又忙碌了不知多久,感觉困倦得已经无法再高效思考,她才整理好自己的笔记、脑图,拖着沉重的身体回去睡觉。
    可感觉脑袋才沾枕头,闹铃就响了起来。
    一骨碌坐起来,发现天已经亮了,家怡叹口气,艰难的从被窝中爬出。
    吃过暖呼呼超美味的早饭,家怡带着自己的笔记和脑图,蹬着自行车迎着风猛骑。
    风是从海上吹来的,裹挟着一丝咸味,格外醒神。
    等家怡抵达警署的时候,人已经彻底精神了。
    上午大家到齐后第一时间就是再一次的共享信息,查缺补漏。
    当b组探员们全部发完言,法证科的新一轮化验结果也出来了:
    1、加急化验过凶案现场杯子上沾的口红印,和面纸上沾的clara的口红印,确定所含化学物质完全一致。
    2、方镇岳在clara家里垃圾桶里捡到的棕红色长发,与在现场发现的头发,长度、色泽等完全一致,dna则需要送专业部门检测,耗时很长,需要等待。
    3、凶案现场擦拭地板等处,使用的就是死者赵美妮家里的洗碗精,乃凶手就地取材。
    4、所有采集到的证物都多次做过重采,没有除死者赵美妮外任何其他人的指纹……
    b组探员于是根据现有线索和证据,开始讨论案情的阶段。
    除了不表明态度的方镇岳和沉默的家怡外,所有人都将矛头指向了clara。
    “那上午九叔和家怡去一趟死者赵美妮的姐姐赵美枝家里,看看能不能排除赵美枝的嫌疑。
    “福给clara打电话,请她来警署配合再做一次口供。
    “嘉明和gary拿着昨天云姐给的地址,把死者赵美妮和calra的共同朋友,都走访一下,再挖掘一下是否有更深入的杀人动机,寻找一下新线索。”
    方镇岳开始依次下达指令。
    往常这种时候,家怡是最乖最先应声的,今天却完全反常。
    她不仅没有应是,反而郑重站直身体,对方镇岳道:
    “方sir,我有新的想法想要汇报,可不可以请大家出发之前,先听听我说的?”
    第84章 自负、洁癖、6和力量
    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家怡身上,那张年轻的脸孔在认真讲事时,严肃又坚定的眼神,透出强烈的说服力。
    方镇岳点头应允,所有人便又坐回桌桌椅椅上,齐刷刷将目光落向家怡面目,等待她开口。
    易家怡深吸口气,走到白板前,与方镇岳对视一眼。
    对方鼓励地点点头,家怡回以微笑。
    方镇岳便也走到桌椅间,找了张桌子坐靠。
    家怡目光扫视所有人,见大家都将注意力投在自己身上,终于清嗓,开始自己早已准备好的发言。
    她伸手进入裤兜,左手抓出一把白色结晶物,右手也抓出一把,分别展示给探员们,随即问:
    “大家看得出哪个是糖,哪个是盐吗?”
    “能尝尝吗?”刘嘉明积极回答。
    家怡摇摇头,当然不能。
    “那看不出来。”gary也摇头,“我们也不常下厨房。”
    “我倒是下过厨房,也看不出来。”九叔也凑近看了看。
    “是的,它们拥有几乎相同的外貌特征。”家怡举起右手,道:“这是糖。”
    又举起左手,“这是盐。”
    “原来如此。”gary笑着点了点头,伸手想去捞点糖尝一尝。
    家怡笑着摊手递过去,任他捻了一点送入口中,下一瞬,gary呸呸呸对着垃圾桶一通呸,又端杯漱口:“十一骗人!”
    家怡忍俊不禁,待gary漱好口愤愤不平地瞪向自己,她才继续道:
    “我是讲述者,也是布局者。
    “糖和盐是由我放入裤兜的,而向你们讲述哪个是盐,哪个是糖的,也是我。
    “我手中的盐和糖,正代表案件的真相。
    “讲述者,就是证据、证人、尸体,甚至也可以是凶手。
    “以往我们办的案子,大多数讲述者都是证据,尸体和证人也是证据的一环,甚至包括凶手都是证据的一环。这些证据最终指向凶手,我们可以捉到他。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糖和盐是因为某些逻辑出现在我的裤兜中的,比如站在我左边的gary哥手里拿着糖,站在我右边的嘉明哥拿着盐,那么我左边裤兜里就是糖,右边裤兜里就是盐。
    “按照事物天然的逻辑,我们会走向正确的目标。
    “但还有另一种可能,讲述者并非证据。”
    gary几人看着家怡将盐和糖都丢入垃圾桶,隐约明白她的意思,逐渐皱起了眉。
    “如果讲述者是凶手呢?如果是凶手将糖和盐放在她想要摆放的位置,然后欺骗gary哥,说右手是糖呢?”
    家怡指了指垃圾桶,“那面对看起来几乎完全一样的盐和糖,大家是否还能判断出真相?”
    “你是说‘clara可能是凶手’这一点,跟‘右手里放着糖’一样,是真正凶手讲述给我们的谎言?”三福皱起眉,“包括凶案现场的一切证据,都是‘讲述者’布的局?”
    家怡点了点头。
    “昨天三福哥曾经对clara是否真是凶嫌感到疑惑,甚至生出过审讯过程中clara的所有反应,看起来都不像真凶的结论。”家怡盯住三福,与他对视几秒后,坚定道:
    “也许直觉并不可靠,但如果在探案的过程中,我们生出过强烈的直觉,应该记住,然后努力求证。不能忽略自己的直觉,是所有探员都应记住的,这是我第一天进重案组,岳哥就教给我的事。”
    深吸口气,家怡又朝着三福哥点头,坚定道:
    “我觉得三福哥的直觉,并非因为看到clara哭泣觉得可怜,而感情用事。”
    “但所有证据都指向clara,如果不是她,还能是谁?至少我们现在应该将她当凶嫌去查,不到她彻底摆脱嫌疑,我们就也只能追着她跑吧?”三福皱起眉,大家一直都是这样办案的,发现一个线索,去排查到确定这个线索有用或者没用,然后才向前推进,或者转向。
    他怎么觉得家怡办案却不是这样呢?
    就好像,线索无法引导她,反而要靠她的推理去引导大家主动辨别和寻找线索呢?
    抿了抿唇,三福想,如果家怡这个方式确认可靠,说不定她就真的能摸索出完全独属于她自己的风格。
    比岳哥还强烈的推理派探员啊。
    但,这样凭空推理,甚至要与现有实打实的证据背道而驰……真的可靠吗?
    “原本是只能这样,从现在唯一的嫌疑人clara身上挖掘线索。等这路走到头了,才知道是对是错,要不要转向,亦或者抓住clara将之送入监狱或者电椅。
    “但是——”
    家怡走到白板前,盯着上面的词句,拿过自己之前就一直使用的红笔,在一众人名上掠过,定格于‘秦红梁’三个字,然后毫不犹豫地、用力在外画了个大圈。
    熟悉的红圈定凶手。
    九叔深吸一口气,望着肃然冷目的家怡,忽然生出不知是敬是畏的感受。吐出这口长气后,他又兴奋起来。
    坐直身体,一向懒怠得仿佛对全世界都不感兴趣的九叔,来精神了!
    “如果我们发现第二个隐藏得更深的嫌疑人呢?”家怡站在白板前,啪一声盖上红色记号笔的笔帽,目光如冷刀般扫过所有人眼睛。
    “秦红梁?clara那个高挑的钢管舞者室友?”三福不自觉站起身。
    “……”刘嘉明挠挠头,不解的看看clara,又看看秦红梁,开始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,怎么凶嫌又多一个人?
    “是的。”家怡点头,捏着画圈的红笔,如站在会议室给黄警司等人将word文档时一样,她逐渐昂起头,沉浸在自己要说的话中,身上软娇娇的气质被自信和英气取代,使所有人不自觉抬起头、挺起胸,正视且专注听她的话:
    “第一,一个人如果将整个房间都清理的干干净净,那么她就不可能还留下那么多线索。
    “这张照片中的凶器水晶球,指纹已经擦去了,为什么留下血迹?凶手当我们是傻的吗?我们怎么可能不会明白,她并不怕我们找到凶器,因为她已经擦去了自己的所有指纹。凶手是多么的自命不凡,这种细节中,展现的正是她的自负。”
    家怡在白板上写下在【自负】二字,作为侧写的第一点,接着又道:
    “大家看到死者每一个房间都格外整洁,首先想到的是死者赵美妮是个爱干净的人,地面应该是她擦的、桌子啦、沙发啦应该也是她自己收的嘛。
    “但我们到现场勘察后可以发现,死者赵美妮的衣柜里等不露面的地方呢,是很杂乱的。
    “再看赵美妮历往在家中拍到的照片,里面的背景也都乱糟糟。
    “我相信所有探员们应该都有产生过跟我一样的疑惑:一个明明邋遢的人,怎么偏偏就在死前整理房间了呢?答案当然是不会喽。
    “那么另一个可能无论听起来多么奇怪,都一定是真相:凶手杀死赵美妮后,为死者整理了全屋。
    “不止是她留下脚印和指纹的地方,而是整个房间。凶手擦了地,擦了桌,整理了沙发,叠了被子,将她触手可及的地方,都做了大清理。”

添加书签
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