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局一把刀 - 第097日
雨林区。
有了前车之鉴后, 温迪和黑毛学乖了, 讨论选在雨林区, 在远离野猪林的地方说话。
“我进去就行了。”黑毛着急地说,“你跑得没猪快, 被撞了怎么办?”
“你才跑得没猪快呢!”温迪老觉得他在骂人,“呃,好吧,你是比我和猪快, 我不惹它嘛。”
她坚持自己小心点,不弄出动静就行。
温迪不相信野猪林里只有野猪一种生物,只有野猪呼吸一种声音,难道她进去踩踩都会被发现?
争论的结局不是温迪心软就是黑毛退让。
温迪对自己可不会心软。
因此,她和黑毛还是一起来到了野猪林边缘。她本来想和黑毛分开行动, 担心两个人一起行动制造的噪音比较大, 可是黑毛坚持要和她一起走,如果遇到危险他可以及时把她扛走,如果他和她之间的距离比较远,他就来不及救援了。温迪被说服了,所以现在仍然和黑毛黏在一起。
她们只用手势交流, 黑毛指指前面, 提醒她刚才说好由他带路。
温迪点头,于是两人换了个位置, 黑毛在前面慢慢地走。
他上回来的时候可没这么小心, 但这次带上了温迪, 他就不自觉地认为自己理应要慢,要谨慎,要步步为营。
于是两人就像上次踏入沼泽的迷雾区一样慢如乌龟。
但这里可没有迷雾区的那些大雾,地上踩的更不是沼泽里危险的路。
温迪受不了了,拽了黑毛一把,急促地往前指了一下,催促他,快。
她真被急死了,慢吞吞地走不是要在野猪林留得更久?快进快出不是更安全?
也不知道黑毛是理解了她的意思还是纯粹因为听话,总之在温迪明示的催促下,他总算加快了一点速度。他带着温迪来到自己挖“土豆”的地方,温迪立刻看到了地瓜秧,指挥他用带来的柴刀将这些地瓜秧收割。至于她,则在附近观察,一个有野猪的地方,有红薯,很合理,毕竟地瓜秧是野猪爱吃的东西。
那么,是否还有其他野猪能食用的蔬菜呢?毕竟,野猪可是杂食动物。
温迪的大眼睛顿时化身扫描仪扫啊扫啊扫。
她居然还真的扫到了附近有一些很眼熟的植物,不过不止是在外界眼熟,是在荒岛上见过。这野猪林里面居然有花生秧,她远远看着,目测了一下它和自己的距离,顿时选择放弃。反正要吃花生,枫林中也有,就没必要在野猪林里冒风险了。
温迪继续扫描,野猪林里有很多树和绿植,遮挡视线,加大了她搜索新植物的难度。要不是因为刚才她看到了花生秧,联想到这里有可能还会有其他植物,她大概早就放弃搜索,回头和黑毛一起挖地瓜秧了。现在有可能找到新的植物,晃花眼也得继续找。她悄悄站起来,慢慢移动着扩大搜索范围。
黑毛扯了扯她的裤腿。
温迪扭头,给他打个手势示意自己就在旁边看看。
黑毛指指自己的耳朵,让她留神附近的声音,温迪点头,他才低下头继续挖地瓜秧。
她离开黑毛,不过也是绕着圈圈走,让他能随时感受到自己就在旁边,真的没走远。唯独眼睛是四处乱瞟,不放过树上树下任何一个角落。突然,她看到十几米外有一丛非常眼熟的绿植,行走时看不清晰,于是她立刻停下,眯起眼睛朝着那丛绿植看去——
诶?那不是?
雪菜?
雪菜这个名字有些人很熟悉,有些人会觉得陌生,因为它的称呼实在是太多了。雪菜是荠菜的一种,别名有:九头芥、烧菜、排菜等,最闻名的称呼是雪里蕻。最常见的腌咸菜就是雪里蕻,配饭,配面,配粉,都很和谐。尤其是早餐店最爱,煮好一碗面或粉,上头放点肉糜码子,再舀一勺腌菜,齐活!好吃又方便,一手交粉,一手交钱。
温迪立刻兴奋起来,她正准备朝它走去时,猛然感觉身上一轻,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黑毛扛在了肩上,整个人倒掉过来,脸冲着他的背,“怎,怎么了?”她忍不住开口。
黑毛没说话,他正朝雨林区暴冲,只有急促的呼吸声。
十秒后,温迪听到了熟悉的树干断裂声,一声愤怒的嘶吼近在咫尺,仿佛就在她耳边。
“啊啊啊啊啊追上来了!”她紧张地大叫。
“还没有!”黑毛终于发出声音,安抚了她继续狂奔,一分钟后终于停下。
他放下温迪,扭头看着来路,一只野猪在二十米外暴怒地大吼,却不敢再追了。
温迪抹了把脸,“雨林区里有什么啊,叫他怕成这样?”
“不管它。”黑毛牵起她的手,“我们走。”
“等等等等。”温迪有点不甘心,“我们先不回去,在附近躲一躲,看它会不会离开行吗?”
黑毛回头看她。
温迪讪笑道:“我刚才又发现一个东西……”
“好吧。”黑毛知道她对新食材的执着,点头,“如果它不走呢?”
“那我就认了。”温迪咬牙说。
两人先走远,离开野猪的视线,然后躲起来悄悄观察。没想到,等了半天,这野猪居然没走,一直堵在那里。如果想从其他地方进入野猪林的话,要么得穿过一些非常密集的树林,要么得另外找路,都很不方便,而且容易闹出很大的动静,说不定还会引来别的野猪。
再不甘心,温迪也只好选择回家了。
到家,收获了地瓜秧也没让她高兴多少,她一直想着雪里蕻,想吃。
黑毛看到她郁闷,问她原因,温迪就说了。
“这有什么,明天我们再去野猪林找嘛!”黑毛安慰她,“它总不会在入口守一整天!”
“你肯我去?”温迪还在琢磨该用什么理由说服他,没料到黑毛居然这么想得开。
“这回陪你去了,我才发现其实也没什么危险的,只要你肯让我呆在旁边,我遇到危险能及时把你带走,那我一定能保你安然无恙。”黑毛笑眯眯拎起筐子,“还有这个。”
筐子里装的是地瓜秧,他今天跑路的时候右手扔刀进筐抄起温迪往肩上一扛,左手也没闲着立刻抓住藤条筐的背带一并带走。带走了人,也带走了地瓜秧,两不耽误。
温迪顿时笑了。
就算野猪真的在野猪林入口守一整天也没关系,它总不会守两天,三天,四天,总会走的。只要还能去野猪林,推迟几天去采集雪菜也无妨。
于是心情大好的她便立刻洗了一些地瓜秧,用猪油清炒一碗,现吃填饱肚子。
这个清炒是真的一点其他食材也不用放,猪油烧热后将切碎的地瓜秧倒进去,翻炒熟透后加一勺盐拌匀即可出锅。好久没有吃这种叶子菜,温迪难得比平时多吃了一倍的量。以前对蔬菜不怎么感兴趣,几个月没吃才晓得它有多美味。
吃完叶子菜,温迪就和黑毛去晾房收获香肠。
香肠已经晾好了,温迪先收获了一部分,再将带来的枯草和芦苇铺在晾房周围,架上木头,用火点燃。风将枯草和芦苇燃烧时的烟吹向晾房中,不断熏烤着晾房里的香肠。不过这种温度不至于将晾房里的香肠烤焦,温迪的用意主要在于烟熏,不是要当场做烧烤。
等火焰自然熄灭后,温迪再将剩余的香肠取出,这就是熏肠了。
她将香肠和熏肠放在原本放枯草和芦苇,木头的背筐里,和黑毛一起返回了山洞。
今天跟野猪算是正面冲突了一番,比较紧张,温迪特意煮了一碗海鲜汤,静心凝神。
咳咳,就是材料有点奢侈,主料是鲍鱼炖海参,只加蚝油和盐就很够味了。
她自己在鱼池里捞出这两玩意时都是震惊的,她的本意只想做一碗朴实的鱼汤。
但是,有这两玩意为什么不吃呢?
温迪还是第一次吃海参鲜货,顿生一股莫名的感觉。
怎么上荒岛后,吃的东西好像还比以前更高级了点?不过以前也不是买不起这些,就是纯粹舍不得,哪怕把那些钱花在哪里都不记得了,但总觉得花几百块,几千块去吃,好像浪费似的。现在想想,那么多美味,难道真的不如衣住行值得花吗?倒也不是非要分个优劣,只是她觉得自己不该小看了“食”。
也许,离开荒岛后,对生活,她会有新的见解。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温迪突然文青
是因为
她吃多了。
添加书签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